機關地址
516彰化縣埔鹽鄉埔南村彰水路一段25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942 - 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埔南村彰水路一段25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日規劃設計出圖,監造日期依工程實際日期執行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
(1)依法取得中華民國登記在案之開業建築師或技師。
(2)技術顧問機構。
(3)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技術服務之公司、法人、機構,須具土木、建築、景觀、都市設計工作等工作營業項目之一者。
(4)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建築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得拒絕其參加應徵,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二)證明文件: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證書;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建築師證書)
1.共通文件
(1) 公會會員證
(2) 最近納稅資料證明(建築師、技師之所得稅納稅證明)
2.專業證明文件
(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1.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2.建築師、技師證書。
(2)技術顧問機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或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提供專業技術服務之公司、法人、機構: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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