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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到期時,招標機關得視得標廠商履約狀況,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保留擴充期間(116學年度各組同時期)議約。後續擴充期間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預估供餐份數101,000份,每人每餐新臺幣35元整,預估擴充期間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535,000元整,加計擴充金額後本案總採購金額為新臺幣7,07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四段201號
履約期限
第一序位: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第二序位:116年2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固定價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第一序位承包廠商為115學年度上學期: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依學生實際上課日供餐)
第二序位承包廠商為115學年度下學期:116年2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依學生實際上課日供餐)
(二)本次招標重要時間:
1.截標時間:民國115年6月23日上午8:30止
2.開標時間:民國115年6月23日上午9:00
3.評選時間:民國115年6月23日下午1:3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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