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t877116michael@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太平路289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相符(領有營業執照之營造廠商或室內裝修業)(1)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營造業,且無違反營造業法第44條及營造業法相關規定者。(2)登記合格之本縣(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1.工廠、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2.營造業: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4.最近三年內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5.其他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