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CUN-1060630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大村國小106學年度營養午餐委外供應生鮮食材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富實業有限公司、豐成食品工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14,560
原始預算
$ 3,114,56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47.97.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崇龍
聯絡電話 (04)8522794#121
機關代碼 3.76.47.97.65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聯絡人 林崇龍
聯絡電話 (04)8522794#121
傳真號碼 (04)8530430
電子郵件信箱 glory.ltl@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3,072,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繳納,每份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3 08:30
開標時間 106/07/13 09:30
開標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0日起至107年6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取得中華民國登記開業有案並得執行業務之生鮮食材供應業者。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106年7月13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校校長室。 (二)評選作業:106年7月13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請於上午9:50前辦理簡報報到手續。 本採購案廠商需辦理簡報。廠商辦理簡報時: 1. 參選廠商於評選會議時應派專案負責人或工作小組人員出席簡報,簡報之先後次序為:按本校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為準。 2. 輪由該廠商簡報時,未依本校安排時間到場簡報,經唱名3次未到場者,簡報及詢答項目以0分計,未到廠商不得異議。。簡報出席人數應不得超過2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3. 評選委員於評選中得就參選廠商所提與評選項目有關之書面資料及簡報有關內容提出詢問,參選廠商列席人員僅得就該詢問事項發言。 4. 參選廠商家數未達6家時,簡報時間為10分鐘,答詢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6家以上,簡報及答詢時間以各縮短為3分之2為原則。 5. 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1聲;倒數2分鐘時,按鈴2聲;時間到時按鈴3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3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97.6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崇龍
聯絡電話
(04)8522794#121
機關代碼
3.76.47.97.65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聯絡人
林崇龍
聯絡電話
(04)8522794#121
傳真號碼
(04)8530430
電子郵件信箱
glory.ltl@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3,072,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繳納,每份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3 08:30
開標時間
106/07/13 09:30
開標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0日起至107年6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取得中華民國登記開業有案並得執行業務之生鮮食材供應業者。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106年7月13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校校長室。 (二)評選作業:106年7月13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請於上午9:50前辦理簡報報到手續。 本採購案廠商需辦理簡報。廠商辦理簡報時: 1. 參選廠商於評選會議時應派專案負責人或工作小組人員出席簡報,簡報之先後次序為:按本校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為準。 2. 輪由該廠商簡報時,未依本校安排時間到場簡報,經唱名3次未到場者,簡報及詢答項目以0分計,未到廠商不得異議。。簡報出席人數應不得超過2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3. 評選委員於評選中得就參選廠商所提與評選項目有關之書面資料及簡報有關內容提出詢問,參選廠商列席人員僅得就該詢問事項發言。 4. 參選廠商家數未達6家時,簡報時間為10分鐘,答詢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6家以上,簡報及答詢時間以各縮短為3分之2為原則。 5. 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1聲;倒數2分鐘時,按鈴2聲;時間到時按鈴3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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