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村彰南路2段36號
電子郵件信箱
comboday@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村彰南路2段36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村彰南路2段3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廠商繳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或最近二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辦公時間內至本校辦公室洽領或附100元之回郵信封寄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村彰南路二段36號函購
其他
1、請參閱招標文化之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2、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芬園鄉寶山國民小學 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村彰南路二段36號 049-2525010。
3、依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48傳真電號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222151分機1515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地址及電話: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服務專線0800286586、傳真電話(02)25621156;中區機動工作站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5.本工程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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