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中口村中山路二段47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885004@c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向得標廠商擴充增購項目為監造服務費用,金額以新台幣117,102元為上限(260,226*45%),後續擴充期間自本案工程發包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完成結算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4/11/1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3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3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3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4)7863227#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中口村中山路二段47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案自決標日起生效,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30天完成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至標的工程驗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2)建築師或技師證書。
(3)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所有合夥建築師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營業稅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僑愛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