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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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至112年12月31日止,新臺幣1000萬元,增購內容包含1.室內裝修2.辦公室、活動室之各類辦公、教學、視聽、冷氣等設備、3.廚房用具與設備、4.遊戲器材、5.原本工程之部分擴充等。本項後續擴充採購預算,須俟彰化縣政府法定預算程序通過後,再行辦理。本採購適用採購法,無例外情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福興鄉日新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6彰化縣福興鄉彰鹿路六段546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10日內開工,開工起365日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請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1.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2.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廠商得標後須至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5.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ethics.chcg.gov.tw/06service/service01_con.asp?data_id=2616
6.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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