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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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到期時,甲方得視乙方履約狀況,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 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期間(112學年度各段同時期)議約。
後續擴充期間:112.08.01-113.06.30。
後續擴充金額:預計新台幣肆佰零玖萬壹仟貳佰玖拾陸元整(4,091,29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9/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6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3段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之採購金額計算,涵蓋全校參加午餐之師生午餐金額以及幼兒園學生每天二次點心費用之總額,採實支實付結算。
2、機關補助部分,僅列出參加午餐國小部的學生大約金額。若上級補助方式有所調整,校方亦將配合上級方式進行費用收支與餐數供應之修正。
3、電子領標廠商須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本校得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請廠商提出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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