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上,360*50*100=180萬(上限)
第一組供餐日期:115年8月31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
第二組供餐日期:115年11月23日起至116年1月20日止。
115下,360*50*100=180萬(上限)
第一組供餐日期:116年2月11日起至116年4月29日止。
第二組供餐日期:116年5月3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彰新路5段31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彰新路5段310號
履約期限
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者均可,投標時應檢具各項證明文件影本。
1.具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營業項目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2.其他營業項目登記與本案相關業者並有提供能力者。
(營利事業登記證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者均可,投標時應檢具各項證明文件影本。
1.具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營業項目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2.其他營業項目登記與本案相關業者並有提供能力者。
(營利事業登記證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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