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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105學年度契約價金續約1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106年8月至107年6月),以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9/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三民路19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有關如:乳品製造、批發相關或食材、飲料買賣…等)。
(二)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納稅之證明影本: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投標廠商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之性質,鑑於其與營利組織有別,如無法申辦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者,可免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招投標文件(含投標標單);(2)投標須知;(3)招標規範(含評選方式);(4)契約條款;(5)評審表;(6)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7)投標廠商聲明書;(8)發還押標金申請申請單暨領據;(9)投標廠商授權書;(10)標封;(11)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
二、投標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
三、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本採購案標的內容為午餐乳品(100%生乳製造之鮮乳或保久乳)採購,採單價決標方式辦理,105學年度上、下學期應供應次數為34次(含)以上)。
五、供應內容:以符合CNS3055標準生乳為原料,容量(含)190c.c以上,單價相同並合於CNS3056標準(或同等級品質)之鮮乳或合於CNS13292標準(或同等級品質)之保久乳,品質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具檢驗證明,包裝須符合CNS3192標準。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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