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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增購項目:107學年度外訂學生午餐
(二)增購期間上限:至民國108年07月31日止。
(三)增購金額上限:預估新台幣4,140,000元整。
(四)106學年度供餐有履約紀錄不良之廠商,機關保留不予協議擴充增購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忠義北路5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忠義北路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即食餐食工廠或餐盒食品製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資格合格廠商並於106年0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進行簡報評選並評選優勝廠商3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聯絡電話04-8291129.傳真04-8298275.住址:彰化縣埔心鄉忠義北路5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彰化縣立埔心國中106學年度外訂學生午餐採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