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2段2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gen2@ttjh.c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無重大食安問題,且經午餐委員開會決議同意後,得後續擴充一年(擴充期間116年8月30日至117年7月31日)。
保留後續擴充期間一年之權利(116.08.30-117.07.31)、預估金額為新台幣550萬元整(預估需求數量500人*200天=100,000【供餐人數/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2段240號
付款方式
至現場繳納515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二段240號(大村國中總務處)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二段240號(本校南棟二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7/25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二段240號(大村國中總務處)。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5年8月30日~116年7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即時餐食製造業(C199030)、團膳供應,或與本採購案標的有關營業項目相關行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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