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2段2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jinkaui@ttjh.c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2段240號
開標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2段2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村上村中山路2段2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
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會員證明文件。
(所謂「會員證明文件」: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納稅證明。
4、■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因縣府配合款涉及108年度經費預算,尚未完成法定預算程序,若所需經費未獲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2、補上傳pcces檔案,延長等標期至108年7月8日下午17:00截止收件,同時修正相關招標文件時間。(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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