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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民國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112學年度);金額上限新臺幣3,606,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自由路3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彰化縣政府提供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符合本案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如食品、便當工廠(有限公司)等行業。
附加說明
1.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契約條款
(2)投標單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5)授權書
(6)投標須知
(7)評選須知
(8)外標封
(9)發還押標金申請書暨領據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往來資料同意書
(11)切結書
(12)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
2.本採購採複數決標,2家為上限。
3.得標廠商按期(月)或多期(多月)輪流供餐,輪流方式及供餐天數另行協調;供餐天數以得標廠商均分為原則,如無法平均均分多餘之天數由序位1廠商負責供餐。但廠商如有違約記點累計10點時得暫停供餐一期(月),由另一家廠商遞補供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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