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2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推動校園創意兒童遊戲場設施工程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鼎勤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0,000
原始預算
$ 1,860,668
底價金額
$ 1,840,000
決標折數
97.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機關代碼 3.76.47.96.4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亦芬
聯絡電話 (04)7635888#142
機關代碼 3.76.47.96.4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聯絡人 張亦芬
聯絡電話 (04)7635888#142
傳真號碼 (04)7616995
電子郵件信箱 efnnfe@mail.hyjhes.c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0,6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860,66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整現場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20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必要文件)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本市或毗鄰縣市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或得以承攬關於遊具建造工程相關者。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會員證。(有效期) (必要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影本) 其他詳如投標須知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必要文件) 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屬不合格標。 *其他文件:■1.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上開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2.工程採購:契約訂有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之採購,廠商選擇聲明得標後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者(含行政院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應於投標時檢附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簽章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機關應於招標文件納入上開聲明書。)■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要文件) ■3.標價清單。 ■4.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前補正) ■5.同意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 ■6.建議書。(一式6份)(必要文件) ■7.規格表規範附相關之中文型錄或說明書※、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再依補充投標須知辦理,不僅上述文件,請看清楚檢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96.4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亦芬
聯絡電話
(04)7635888#142
機關代碼
3.76.47.96.4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聯絡人
張亦芬
聯絡電話
(04)7635888#142
傳真號碼
(04)7616995
電子郵件信箱
efnnfe@mail.hyjhes.c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0,6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860,66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整現場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20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必要文件)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本市或毗鄰縣市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或得以承攬關於遊具建造工程相關者。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會員證。(有效期) (必要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影本) 其他詳如投標須知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必要文件) 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屬不合格標。 *其他文件:■1.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上開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2.工程採購:契約訂有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之採購,廠商選擇聲明得標後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者(含行政院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應於投標時檢附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簽章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機關應於招標文件納入上開聲明書。)■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要文件) ■3.標價清單。 ■4.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前補正) ■5.同意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 ■6.建議書。(一式6份)(必要文件) ■7.規格表規範附相關之中文型錄或說明書※、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再依補充投標須知辦理,不僅上述文件,請看清楚檢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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