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彰泰國中弘道樓藝文中心(彰化縣彰化市自強路357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47.96.3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泰國中總務處(500彰化縣彰化市自強路357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應檢附之書面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非屬工業團體法第13條第1項及商業團體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廠商,免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標單。
6、標價清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
8、切結書1。
9、押標金。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往來資料同意書。
11、工程承攬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12、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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