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tm0007@linux.ttjhs.c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大同路1段345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依規定得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造業登記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二、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說明如下:
(一)原採購預算金額21,290,618元整,修正為21,290,617元整。
(二)修正空白標單內容。
(三)修正結構補強設計圖說。
(四)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期限變更為107年1月2日17:05;開標時間變更為107年1月3日10:00。
三、本次更正招標文件異動檔案名稱如下:
(一)01招標文件清單
(二)0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三)03投標須知
(四)05標單(內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
(五)15結構補強設計圖說
(六)22-投標外標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