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香山里彰南路2段512巷97號
電子郵件信箱
kuanlin1012@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香山里彰南路2段512巷9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文件審查表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及減價單
3.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6.本次公告序號之領標證明
7.規格文件(如產品型錄)
8.企劃書1式6份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凡經政府立案商業登記之廠商,登載營業項目有合乎本案任一招標品名內容之相關營業項目者,並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者。(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本案經費俟上級機關補助款撥入後,本校再進行付款。
三、本案評審會議暫定於115年7月28日下午2時30分辦理,地點於本校力行樓2樓會議室。
四、評審委員:蔡于倩、楊勝斌、李孟臻、戴惠玲、李雯馨、楊裕寬(備取1)、
黃明裕(備取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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