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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增購一年(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107學年度學生專車租賃案議約權,預計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8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功湖路14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功湖路140號
履約期限
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客運、遊覽車公司業者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有關之合法登記廠商)(如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列印公示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檢附)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影印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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