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s206@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期間自111年8月1 日至112年7月31日止(111學年度)、金額新臺幣360萬5,200元整
1.大城國中預定供應師生約270人,預算1,296,000元、
2.大城國小預定供應師生約294人,預算1,352,400元、
3.西港國小預定供應師生約105人,預算483,000元、
4.美豐國小預定供應師生約53人,預算243,800元、
5.潭墘國小預定供應師生約50人,預算230,000元,
五校總計新臺幣3,605,200元(以實際訂購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南平路224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須有餐館業、餐盒、生鮮食材及其
他餐飲業務之營業項目)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及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七十九、 投標文件須於110年8月11日上午09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南平路224號 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