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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學校因業務需要得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後續擴充期間一年,期間及金額預估如下: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採購金額預估新台幣368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6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6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之證明影本。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資格審查時間】民國109年7 月3日上午11時00分。
【評選時間】民國109年7月9日上午9時00分辦理評選。評選日期如有因故異動,另以書面通知為準。【審查及評選地點】本校同心樓2樓小會議室。一、開標時廠商負責人應到場,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時,應攜帶委託書代表參加。開標時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未派代表攜授權書到場參與開標,機關得不通知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二、 以電子領標之廠商,應自備標封袋,連同投標文件裝入自備之牛皮紙標封袋彌封,標封袋正反面書寫樣式參考附件電子檔標封圖面,應加註本校校名、採購名稱及案號、投標廠商名稱、住址、公司統一編號及負責人等資料,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三、 廠商以招標文件電子檔列印其投標文件者,除另有規定者外,列印格式以A4為原則。四、投標文件應使用正本(惟廠商之證明文件得為影本),如以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證明。五、本案學生營養午餐外訂餐盒食品採購健康餐盒係指符合衛生、安全、營養之盒餐,供應方式詳採購招標需求履約規範及契約書條文。六、本案依據彰化縣政府補助國民中小學及縣立高中學生營養午餐經費注意事項,「如遇政策變更,縣府停止補助,則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學童全額支付契約價金,並得調整供餐數量。」七、廠商於服務企劃書中提出創意回饋,應明訂與採購標的相關,避免有變相餽贈之違法行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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