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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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現金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6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廠商(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一、開標時間:108年12月13 日下午1時30分整。
二、開標時廠商負責人應到場,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時,應攜帶委託書代表參加,開標時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未派代表攜授權書到場參與開標,機關得不通知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以電子領標之廠商,應自備標封袋,連同投標文件裝入自備之牛皮紙標封袋彌封,標封袋正反面書寫樣式參考附件電子檔標封圖面,應加註本校校名、採購名稱及案號、投標廠商名稱、住址、公司統一編號及負責人等資料,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以招標文件電子檔列印其投標文件者,除另有規定者外,列印格式以A4為原則。
五、投標文件應使用正本(惟廠商之證明文件得為影本),如以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證明。
六、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辦法第3條規定,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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