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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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本案預計於115年06月中旬開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之土木包工業以上營造業或政府登記合格專業廠商(需具EZ11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或EZ14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之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業務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吳組長,電話04-7222844#403;本案由張益霖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及監造,如規範、設計有任何疑議請直接洽詢該事務所,電話:04-7573229。
2.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 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4.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5. 得標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證明聯』粘貼於契約封面內頁上,廠商得向該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網路報繳印花稅,稽徵機關將提供寄送繳款書到府服務,以節省申辦時間(網址:http://www.changtax.gov.tw、電話04-7239131轉268。
6. 截標日或開標日因災變停止上班,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截止時間如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隨之順延。
7. 契約生效日:本案以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
8. 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書,履約期限屆滿日如為國定假日或因故為停止辦公日者,以其次一辦公日為履約期限屆滿日。
■9.契約單價以廠商標單之單價為原則,如機關認為廠商單價顯不合理時應按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之。
■10.本案經費來源為上級補助,應俟該補助款撥入後付款。如遇會計年度結束經費辦理保留期間,無法支付該款項者,機關得暫停給付本契約價金至保留經費核定為止。
■11.本校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校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12.所有材料凡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以下簡稱「施工規範」),且圖說及樣品、色樣經送審合格者,均可採用。本圖之型式、細部尺寸及資料若涉及專利及綁標者,承包廠商可不予採用,但須符合「施工規範」及規範說明,未訂部份,由承包商提供,並經設計監造單位審核通過。
■13.招標文件訂明決標之固定金額或費率者,則以該金額或費率決標;惟最有利標廠商如於投標文件載明之報價低於前述固定價格,視同廠商自願減價,依廠商報價決標。非固定金額或費率者,以該最有利標廠商之報價或評選階段協商減價結果為決標價。本案依最有利標廠商之報價為決標價,請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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