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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本採購標的符合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承辦人:學務處體育組曹組長,電話04-7222844-304。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
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
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在500元以上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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