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03 已決標公告

午餐設備存放空間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山海屯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1,000
原始預算
$ 331,522
底價金額
$ 33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6.47.9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機關代碼 3.76.47.95.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傳真號碼 (04)7262984
電子郵件信箱 chiaoinn@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本校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 200 元整,現金繳納,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08:40
開標時間 105/11/09 09:10
開標地點 500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本校紹德樓臨時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之規定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工程由何嘉敏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如規範、設計有任何疑 議請直接詢問事務所。電話:04-23808817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 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使用電 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在500元以上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 方式繳納,廠商得向該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網路報繳印花稅,稽徵機關將提供寄送繳款書到府服務,以節省申辦時間(網址:http://www.changtax.gov.tw、電話04-7239131轉268)。 (六)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 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七)有關建材經一定程序允許使用同等品,其認定均按政府採購法及 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辦理。 (八)本案工期較短,受物價上漲或下跌影響有限,故採用行政院公共 工程委員會98.4.3企字第09800141010號函規範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款聲明書」辦理,廠商如於投標時未附該聲明書,則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就總指數漲跌幅超過2.5%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 (九)所有材料凡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以下簡稱「施工規範」),且圖說及樣品、色樣經送審合格者,均可採用。本圖之型式、細部尺寸及資料若涉及專利及綁標者,承包廠商可不予採用,但須符合「施工規範」及規範說明未訂部份,由承包商提供,並經設計監造單位審核通過。 (十)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書草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08: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9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機關代碼
3.76.47.95.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傳真號碼
(04)7262984
電子郵件信箱
chiaoinn@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本校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 200 元整,現金繳納,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08:40
開標時間
105/11/09 09:10
開標地點
500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本校紹德樓臨時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之規定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工程由何嘉敏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如規範、設計有任何疑 議請直接詢問事務所。電話:04-23808817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 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使用電 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在500元以上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 方式繳納,廠商得向該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網路報繳印花稅,稽徵機關將提供寄送繳款書到府服務,以節省申辦時間(網址:http://www.changtax.gov.tw、電話04-7239131轉268)。 (六)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 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七)有關建材經一定程序允許使用同等品,其認定均按政府採購法及 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辦理。 (八)本案工期較短,受物價上漲或下跌影響有限,故採用行政院公共 工程委員會98.4.3企字第09800141010號函規範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款聲明書」辦理,廠商如於投標時未附該聲明書,則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就總指數漲跌幅超過2.5%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 (九)所有材料凡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以下簡稱「施工規範」),且圖說及樣品、色樣經送審合格者,均可採用。本圖之型式、細部尺寸及資料若涉及專利及綁標者,承包廠商可不予採用,但須符合「施工規範」及規範說明未訂部份,由承包商提供,並經設計監造單位審核通過。 (十)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書草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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