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02P 已決標公告

「國際學校新建工程後續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羅佳格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8,690
原始預算
$ 424,73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6.47.9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機關代碼 3.76.47.95.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傳真號碼 (04)7262984
電子郵件信箱 chiaoinn@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424,73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08:40
開標時間 105/11/02 09:10
開標地點 本校紹德樓臨時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事務所或代碼為「E801060」之室內裝修業。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4、■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室內裝修「設計」業務須附專任「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 總務處 事務組 張巧瑩 組長,聯絡電話:04- 7222844- 403。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在新臺幣500元以上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七)本校就本案有權依政策變更作出暫緩、終止或不予簽約之決定。 (八)本案經費來源為彰化縣政府補助款,應俟該補助款撥入後付款。如遇會計年度結束經費辦理保留期間,無法支付該款項者,甲方得暫停給付本契約價金至保留經費核定撥付為止。 (九)履約期限: 1.本案應於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含全部工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及施工規範並送交甲方,並配合甲方召開審查會。甲方如認為需修正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期限內修正再送交甲方,逾期依本契約罰則條款(第十三條 遲延履約)規定處理。)。 2.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國際學校新建工程」預計106年04月底完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08: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95.2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機關代碼
3.76.47.95.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聯絡人
張巧瑩
聯絡電話
(04)7222844#403
傳真號碼
(04)7262984
電子郵件信箱
chiaoinn@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424,73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08:40
開標時間
105/11/02 09:10
開標地點
本校紹德樓臨時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事務所或代碼為「E801060」之室內裝修業。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4、■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室內裝修「設計」業務須附專任「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 總務處 事務組 張巧瑩 組長,聯絡電話:04- 7222844- 403。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在新臺幣500元以上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七)本校就本案有權依政策變更作出暫緩、終止或不予簽約之決定。 (八)本案經費來源為彰化縣政府補助款,應俟該補助款撥入後付款。如遇會計年度結束經費辦理保留期間,無法支付該款項者,甲方得暫停給付本契約價金至保留經費核定撥付為止。 (九)履約期限: 1.本案應於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含全部工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及施工規範並送交甲方,並配合甲方召開審查會。甲方如認為需修正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期限內修正再送交甲方,逾期依本契約罰則條款(第十三條 遲延履約)規定處理。)。 2.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國際學校新建工程」預計106年04月底完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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