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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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173,729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04年員林改制為員林市及184公頃土地開發完成,外移人口增加及公寓大樓興建限縮生活空間,生活型態轉趨都市化,傳統祭祀觀念及辦理喪葬行為也隨環境而改變,尤其隨著國內人口結構逐漸老化與國人對於道路或住家搭棚治喪導致交通阻礙、噪音等怨言逐年增高,增加[殯葬設施服務場所之設置及提高服務品質已然成為當今社會非常主之課題,且因本市尚無禮儀廳設施因應市民需求,需舟車勞頓前往他鄉鎮治喪實有不便,若於家戶前治喪之喪家而言,鄰路恐危及人車安全,為此本所遂有興建禮儀廳之計畫,本案將以活化本市第二公墓原有土葬區老舊墓地,依據殯葬管理相關規範,委由專業廠商規劃有大、小禮廳、靈堂、服務中心等三樓建築物,朝向綠美化及休閒綠地規劃環境,以注重興建品質並符合市民新興殯葬禮儀聽禮儀及治喪設施之質量需求,以解除本市殯葬設施不足之窘境,對於需求之市民可就近於本轄合法設施辦理各項喪葬事宜,亦可提供鄰近鄉鎮有需求之喪家申請使用,更於周邊加強綠化營造,降低鄰近居民嫌惡心理,提高市民對殯葬設施使用之便利期待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4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營造業、建築師事務所。
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詳投標須知第18點。
(二)投標應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證書、登記開業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無法提出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規定辦理。
二、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
(1)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甲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營造業,共同投標廠商為建築師事務所,須符合投標須知所列所有基本資格。
三、投標文件須於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1)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三樓發包中心)、彰化縣員林市三民街18號;(2)(510)員林郵政第171號信箱;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網址:web.pcc.gov.tw)
四、本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