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溪下路4段560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62@ems.hsich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金額新臺幣74萬元整,以原契約單價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4/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郵遞至溪州郵政一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竣工或累計金額已達契約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交通工程業或有履約能力之反射鏡製造販售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溪州鄉公所政風室:04-8896100轉304。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契約樣本請至本所發包中心閱覽。
四、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五、其他事項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業已奉核簽准,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得於開標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廠商改採議價或比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州鄉公所(地址:524彰化縣溪州鄉溪下路4段560號、電話:04-8896100、傳真:04-889621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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