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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600元整,以現金向本所秘書室洽購;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一個工作日止(配合本所上班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本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可承接本案標的且合法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經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分別於同法第103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期限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2、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應派代表到現場(未由負責人出席者須有廠商授權書),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事宜;廠商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處理,本所不再另為通知。
4、本案工程建造費用初估為新台幣621萬519元,所需委外服務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規定計價,現以服務費率以建造費用之百分之8.7概估,(工程建造費用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部分以百分之8.7計算;超過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以百分之8.7計算),故本項服務費上限計為新台幣54萬315元整。
5、本案所需規劃階段辦理測量、地質調查、鑽探、基地鑑界、土壤調查及相關試驗等委外服務費,以總包價法計算並以新台幣10萬元概估,合計前項服務費,本案採購金額上限計為新台幣64萬315元整。
6、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評審須知),以序位法評審。
7、評審、議價日期及地點:開標當天下午1時30分於原場地評審,俟評審結果後即於原場地議價為原則,如有更改,本所將另行通知。
8、其餘詳參契約書、需求計畫書等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地址: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電話:04-8942980、傳真:04-894671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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