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2 已決標公告

大城鄉三豐、潭墘等村路面改善工程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決標日:108/09/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大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30,000
原始預算
$ 1,417,511
底價金額
$ 1,350,000
決標折數
98.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建設課曾育珊、秘書室黃筱珺
聯絡電話 (04)8942980#141、123
機關代碼 3.76.47.74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聯絡人 建設課曾育珊、秘書室黃筱珺
聯絡電話 (04)8942980#141、123
傳真號碼 (04)894671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8@ems.tache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陸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01 09:30
開標時間 108/10/01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本所秘書室、或郵遞至大城郵政第二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本縣或毗鄰縣市)或營造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秘書室洽購或通信領購(請自行考量投標郵遞時程);圖說文件費600元整,親領者以現金購買;通信領購(以現金或匯票)圖說文件時需書明採購名稱,附回郵大信封(30*40)並貼妥限時掛號郵資67元,於截標期限內寄至本所秘書室。 【採購地點】:彰化縣大城鄉 【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1次付清,惟須俟上級工程款撥到後付款。 【其它】: 1、如經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分別於同法第103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期限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2、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應派代表到現場(未由負責人出席者須有廠商授權書),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事宜;廠商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處理,本所不再另為通知。 4、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及代繳,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5、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6、得標廠商須於結算前繳回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折價價值。 7、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折價價值收入金額計新台幣6,757元整須繳入本所公庫,不得折抵工程款,且須於工程完工後結算前繳納。 8、其餘詳參契約書、施工說明書等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地址: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電話:04-8942980、傳真:04-894671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0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建設課曾育珊、秘書室黃筱珺
聯絡電話
(04)8942980#141、123
機關代碼
3.76.47.74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聯絡人
建設課曾育珊、秘書室黃筱珺
聯絡電話
(04)8942980#141、123
傳真號碼
(04)894671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8@ems.tache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陸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01 09:30
開標時間
108/10/01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本所秘書室、或郵遞至大城郵政第二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本縣或毗鄰縣市)或營造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秘書室洽購或通信領購(請自行考量投標郵遞時程);圖說文件費600元整,親領者以現金購買;通信領購(以現金或匯票)圖說文件時需書明採購名稱,附回郵大信封(30*40)並貼妥限時掛號郵資67元,於截標期限內寄至本所秘書室。 【採購地點】:彰化縣大城鄉 【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1次付清,惟須俟上級工程款撥到後付款。 【其它】: 1、如經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分別於同法第103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期限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2、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應派代表到現場(未由負責人出席者須有廠商授權書),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事宜;廠商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處理,本所不再另為通知。 4、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及代繳,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5、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6、得標廠商須於結算前繳回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折價價值。 7、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折價價值收入金額計新台幣6,757元整須繳入本所公庫,不得折抵工程款,且須於工程完工後結算前繳納。 8、其餘詳參契約書、施工說明書等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地址:527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電話:04-8942980、傳真:04-894671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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