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0951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芳苑鄉慈慧堂殯儀館拜飯服務標案(開口契約)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決標日:114/06/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松明禮儀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劉誌賢(發包)、林芷嫙(業務承辦)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284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劉誌賢(發包)、林芷嫙(業務承辦)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284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59@fangyu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6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10 09:30
開標時間 114/07/10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具有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法立案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餐飲業、殯葬業務、食品製造等,廠商經營之項目應符合營業登記項目,且非政府採購法拒絕往來戶廠商及政府機關停權停業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4年7月10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 2.評審會議及議約時間另行通知。 3.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6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否則不予受理。 4.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5.聯絡人:林芷璇、電話:04-8983589分機284。電子郵件信箱:ntws82@fangyuan.chcg.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殯葬管理所。 6.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7.本案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3
聯絡人
劉誌賢(發包)、林芷嫙(業務承辦)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284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劉誌賢(發包)、林芷嫙(業務承辦)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284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59@fangyu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6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10 09:30
開標時間
114/07/10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具有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法立案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餐飲業、殯葬業務、食品製造等,廠商經營之項目應符合營業登記項目,且非政府採購法拒絕往來戶廠商及政府機關停權停業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4年7月10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 2.評審會議及議約時間另行通知。 3.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6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否則不予受理。 4.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5.聯絡人:林芷璇、電話:04-8983589分機284。電子郵件信箱:ntws82@fangyuan.chcg.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殯葬管理所。 6.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7.本案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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