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0701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我愛老寶貝慶生活動暨環保綠能宣導-糕餅禮盒及糕餅開口契約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決標日:113/04/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美麵包店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6,500
原始預算
$ 826,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fangyu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2 09:30
開標時間 113/05/02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完成簽訂合約起至113年8月31日(含當日)期間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 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3年5月2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押標金:新台幣3萬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金:新台幣3萬元整。 3.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5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否則不予受理。 4.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5.聯絡人:王寶玉、電話:04-8983589分機415。電子郵件信箱:ntws42@fangyuan.chcg.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社會課。 6.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3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fangyu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2 09:30
開標時間
113/05/02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完成簽訂合約起至113年8月31日(含當日)期間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 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3年5月2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押標金:新台幣3萬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金:新台幣3萬元整。 3.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5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否則不予受理。 4.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5.聯絡人:王寶玉、電話:04-8983589分機415。電子郵件信箱:ntws42@fangyuan.chcg.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社會課。 6.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02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