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10891 已決標公告

芳苑鄉草漢路漢寶段旁排水及新湖段378地號擋土牆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決標日:111/07/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發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412
原始預算
$ 200,130
底價金額
$ 194,41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ems.fangy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200,13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7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09:30
開標時間 111/07/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為20日曆天、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具有土木、結構或水利相關專業技術。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1年7月11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11年7月11日上午11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11年7月11日上午9時30分止。 3.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4.本案之服務項目: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為不合格標。 5.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2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2.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6.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7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7.決標原則:參考最有利標方式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趙燕呢、電話:04-8983589分機312。電子郵件信箱:ntws31@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建設課。 11.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3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364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ems.fangy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200,13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7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09:30
開標時間
111/07/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為20日曆天、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具有土木、結構或水利相關專業技術。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11年7月11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11年7月11日上午11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11年7月11日上午9時30分止。 3.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4.本案之服務項目: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為不合格標。 5.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2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2.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6.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7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7.決標原則:參考最有利標方式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趙燕呢、電話:04-8983589分機312。電子郵件信箱:ntws31@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建設課。 11.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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