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015191 已決標公告

芳苑鄉第一公墓納骨塔第二期納骨櫃工程設計監造及技術服務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決標日:109/09/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劉國煇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6,688
原始預算
$ 1,383,085
底價金額
$ 1,346,68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ems.fangy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0元
系統使用費 95元
文件代收費 48元
總計 1,09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07 09:30
開標時間 109/10/07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為30日曆天、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09年10月7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09年10月14日上午10時評選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09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止。 3.廠商資格:(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評選標準:由評選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選內容詳評選須知。 5.本案之服務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點陸,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點陸為不合格標。 6.履約期限:(一)設計部分:甲方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二)監造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7.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12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8.押標金:新台幣6萬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13萬元整,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9.決標原則:準用最有利標方式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10.聯絡人:林延城、電話:04-8983589分機29。電子郵件信箱:ntws34@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殯葬管理所。 11.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07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ems.fangy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0元
系統使用費
95元
文件代收費
48元
總計
1,09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07 09:30
開標時間
109/10/07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為30日曆天、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09年10月7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09年10月14日上午10時評選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09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止。 3.廠商資格:(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評選標準:由評選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選內容詳評選須知。 5.本案之服務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點陸,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柒點陸為不合格標。 6.履約期限:(一)設計部分:甲方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二)監造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7.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12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8.押標金:新台幣6萬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13萬元整,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9.決標原則:準用最有利標方式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10.聯絡人:林延城、電話:04-8983589分機29。電子郵件信箱:ntws34@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殯葬管理所。 11.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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