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ems.fangyu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主場活動時間內,本案計畫說明書所列執行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須為合法立案之電視台、廣播電台、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團體、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501011廣播業、J502011電視業、J503021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41廣播電視廣告業、J504011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J506021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及J602010演藝活動業等與廣告行銷、傳播、企劃行銷、演藝活動、公關服務等相關之營利事業。
(二) 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財團法人及公益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2)、公司行號及其他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1)、應徵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未能提送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得以前一期替代。(非營業事業機構者請附免稅證明)。(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2.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指定主場活動時間內,依本案勞務採購案計畫說明書所列工作項目執行完成,並於106年9月30日前提送成果報告書1式6份。
3.押標金:新台幣3萬5000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4.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向本所領購或郵購,每份文件500元。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電子投標之廠商如經評審為決標廠商時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檢送正式文件正本供查驗。
5.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6.決標廠商應於決標後5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完成簽約手續。
7.聯絡人:曾志偉、電話:04-8983589分機75。電子郵件信箱:ntws38@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農業課。
8.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9.(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02-87897548傳真電話 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04)7222151分機1541、傳真﹝04﹞7242605。(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 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 60000號信箱。(3)彰化縣政府(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232708信箱:彰化郵政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4)本所廉政專線04-8984514、電子信箱:ntws20@ems.fangyuan.gov.tw。縣府廉能專線0800-000108。(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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