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0613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全鄉消毒防治登革熱(含茲卡病毒)病媒蚊防治計畫之病媒蚊噴藥服務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決標日:106/04/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錦石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3,600
原始預算
$ 388,800
底價金額
$ 383,6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ems.fangy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7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3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3 09: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設立之業者,應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3人以上、施藥人員證書3人以上、納稅證明(以上證件影本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06年5月3日上午9時30分資格審查、106年5月3日上午10時30分評審會議、議約時間:106年5月3日下午2時。 2.收件期限:106年5月3日上午9時止。 3.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4.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5.押標金:新台幣1萬9000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算(未滿仟元不計),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6.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向本所領購或郵購,每份文件700元。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電子投標之廠商如經評審為決標廠商時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檢送正式文件正本供查驗。 7.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洪春量、電話:04-8983589分機26。電子郵件信箱:ntws93@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民政課。 9.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10.(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02-87897548傳真電話 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04)7222151分機1541、傳真﹝04﹞7242605。(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 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 60000號信箱。(3)彰化縣政府(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232708信箱:彰化郵政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4)本所廉政專線04-8984514、電子信箱:ntws20@ems.fangyuan.gov.tw。縣府廉能專線0800-000108。(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3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8983589#53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ems.fangy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7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3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3 09: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設立之業者,應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3人以上、施藥人員證書3人以上、納稅證明(以上證件影本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期:106年5月3日上午9時30分資格審查、106年5月3日上午10時30分評審會議、議約時間:106年5月3日下午2時。 2.收件期限:106年5月3日上午9時止。 3.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4.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5.押標金:新台幣1萬9000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算(未滿仟元不計),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6.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向本所領購或郵購,每份文件700元。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電子投標之廠商如經評審為決標廠商時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檢送正式文件正本供查驗。 7.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洪春量、電話:04-8983589分機26。電子郵件信箱:ntws93@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民政課。 9.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10.(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02-87897548傳真電話 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04)7222151分機1541、傳真﹝04﹞7242605。(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 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 60000號信箱。(3)彰化縣政府(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232708信箱:彰化郵政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4)本所廉政專線04-8984514、電子信箱:ntws20@ems.fangyuan.gov.tw。縣府廉能專線0800-000108。(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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