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ems.fangyu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 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土木包工業係指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相關行業證明、近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無欠稅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
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6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寄信封,否則不予受理。
3、決標方式:底價以內最低標價得標原則。﹝1﹞如有最低標價相同或超過底價而須辦理比減價時,未到場廠商以棄權論﹝2﹞如有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而廠商未能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3﹞決標後應於5日﹝工作天﹞內簽約。
4、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算﹝未滿仟元不計﹞,不足部份簽約前繳清。
5、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6、﹝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02-87897548傳真電話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04﹞7222151分機1541、傳真電話﹝04﹞7242605﹝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號60000信箱;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3]彰化縣政府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2327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4﹞本所廉政專線04-8984514、電子信箱ntws20@ems.fangyuan.gov.tw、縣府廉能專線0800-000108。﹝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其餘詳投標須知。
7.11/16重新上傳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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