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38@pitou.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收發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A3回郵信封並貼足52元郵資,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或埤頭郵局第十五號信箱
履約期限
訂約之日起至 115年12月31日前承辦之所有工程或完成之服務費已達核定預算金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下列規定之⼀者: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之技師事務所、⼯程技術顧問公司。
⼆、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技師事務所(⼟⽊、⽔利或結構):
1.技師執業執照(執照科別應與委託事項相符)
2.技師證書
3.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程顧問公司(以⼟⽊⼯程、⽔利或結構之⼯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執照科別應與委託事項相符)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 廠商之投標文件未附上該標案之領標證明者本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四、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五、評選時間: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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