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37@ems.pit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A3回郵信封並貼足52元郵資,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埤頭鄉公所行政室 」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9年3月14日~109年04月20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合法設立的廠商):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有廣告、企劃、行銷、公關或具有辦理相關活動等實務者及熟悉或曾參與相關活動策劃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得依契約文件或補充說明事項辦理。
(二)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thics@email.chcg.gov.tw,彰化縣埤頭鄉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8920710,信箱:埤頭郵政第十一號信箱
(三)廠商無電子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四)投標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本案實際核銷金額內含1.報名費收入【預估報名人數1,000人*150元=150,000元】,屆時如報名人數不足,依不足人數扣除每人150元之報名費核銷請款,例如不足100人,核銷總金額為885,000元(900,000元-(150元*100人=15,000元),並請投(得)標廠商現場準備之必要物品除(個人文宣品)外仍應依原定1,000人份提供。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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