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35@ems.pitou.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收發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須附A3回郵信封並貼足52元郵資,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收。電子領標費:25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持有最近五年內承包墓塚建造經驗證明之自然人,或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埤頭鄉公所(民政課凃松村)、彰化縣埤頭鄉斗苑西路138號(04)8922117轉113。
三、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招標文件。
四、無電子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五、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決標,全年預估約110門。
六、每墓墓塚建造費(每門)預算金額:新台幣20,134元,約110門。
七、付款方式:墓塚建造費按實作數量結算請款,即每完工5個以上墓塚建造,由承包商辦理結算向本所請款1次。
八、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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