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wts160@tianwei.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次活動辦理期間,本所得依實際需求桌數辦理後續擴充,增購數量上限為110桌,預估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65,000元整;增購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3樓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1樓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5年8月22日,如因故變動,順延至農曆7月份結束前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注意事項: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財行課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投標(http:/web.pcc.gov.tw/)。
(一)現領文件費每份新臺幣4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自行貼足回郵)。
寄至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財行課」收。
(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300 元(不包括電子系統領標服務費)。
二、檢舉相關資訊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800-000108)
2.信箱︰彰化郵政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田尾鄉公所(政風室)專線04-8833455。
(三)受理廠商疑義、異議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
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2.網址︰http://www.tianwei.gov.tw。
3.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4.電話︰04-8832171*211,傳真︰04-8836124。
5.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領、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查看本招標文件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二)機關辦理採購,如有受新冠肺炎等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採購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併請參酌。
(三)如採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應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如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應洽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四)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如颱風)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地址:5224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電話:04-8832171、傳真:04-883612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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