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公共設施(垃圾車清運設施)改善─購置23立方公尺垃圾車1輛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決標日:114/05/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昌益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80,000
原始預算
$ 6,100,000
底價金額
$ 6,100,000
決標折數
9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黎娜
聯絡電話 (04)8832944
機關代碼 3.76.47.71
單位名稱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聯絡人 胡黎娜
聯絡電話 (04)8832944
傳真號碼 (04)8836125
電子郵件信箱 twts001@tianwei.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3.5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3,327,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3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財行課洽購每份新臺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4/05/19 09:00
開標時間 114/05/19 10:00
開標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4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6/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1樓收發。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設立登記且依法納稅之機械批發業 (F113010)或機械機具零售業(F213080)或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或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99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廠商或其中與本案標的相關之依法設立公司行號。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領標注意事項: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財行課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投標(http:/web.pcc.gov.tw/)。 (一)現領文件費每份新臺幣4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自行貼足回郵)。 寄至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財行課」收。 (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300 元(不包括電子系統領標服務費)。 二、投標人如何購買「保證金支票」應留意事項 (一)如何向金融機構或郵局購買劃線支票、匯票: 1.依標號所列保證金之金額向銀行、合作金庫、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 作社、農會及漁會等金融機構購買所簽發的劃線支票。 2.亦可向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或購買郵局開立之劃線支票。 (二)特別留意事項: 1.上述兩項之劃線支票或匯票,均不可以是個人或公司行號所簽發的,否則係屬無效標。 2.上述兩項之劃線支票或匯票,如果其受款人不是「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者,則應由原受款人在支票或匯票背面蓋章背書;但支票或匯票票面若是已另外加註「禁止背書轉讓」字樣者,雖然受款人已在背面蓋章背書轉讓,仍然為無效票據,因為本所無法兌現,屆時將喪失參加投標之權利。 3.尤其向郵局購買之郵政匯票,其票面上已印上「禁止背書轉讓」字樣,故受款人不得為私人或公司行號,應填列「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三)建議: 請各投標人直接向銀行、合作金庫、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 農會及漁會等金融機構購買其所簽發的「劃線支票」(未得標者,可由本所用印發還)或「郵政匯票」,且受款人請填列「彰化縣田尾鄉公所」,將可避免作業錯誤,喪失投標資格及權利。 三、檢舉相關資訊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800-000108) 2.信箱︰彰化郵政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田尾鄉公所(政風室)專線04-8833455。 (三)受理廠商疑義、異議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 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2.網址︰http://www.tianwei.gov.tw。 3.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4.電話︰04-8832171*211,傳真︰04-8836124。 5.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一)領、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查看本招標文件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二)機關辦理採購,如有受新冠肺炎等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採購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併請參酌。 (三)如採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應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如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應洽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四)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如颱風)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地址:5224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電話:04-8832171、傳真:04-88361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黎娜
聯絡電話
(04)8832944
機關代碼
3.76.47.71
單位名稱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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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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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832944
傳真號碼
(04)88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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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3.5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3,327,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3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財行課洽購每份新臺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4/05/19 09:00
開標時間
114/05/19 10:00
開標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4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6/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1樓收發。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設立登記且依法納稅之機械批發業 (F113010)或機械機具零售業(F213080)或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或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99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廠商或其中與本案標的相關之依法設立公司行號。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領標注意事項: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財行課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投標(http:/web.pcc.gov.tw/)。 (一)現領文件費每份新臺幣4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自行貼足回郵)。 寄至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財行課」收。 (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300 元(不包括電子系統領標服務費)。 二、投標人如何購買「保證金支票」應留意事項 (一)如何向金融機構或郵局購買劃線支票、匯票: 1.依標號所列保證金之金額向銀行、合作金庫、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 作社、農會及漁會等金融機構購買所簽發的劃線支票。 2.亦可向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或購買郵局開立之劃線支票。 (二)特別留意事項: 1.上述兩項之劃線支票或匯票,均不可以是個人或公司行號所簽發的,否則係屬無效標。 2.上述兩項之劃線支票或匯票,如果其受款人不是「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者,則應由原受款人在支票或匯票背面蓋章背書;但支票或匯票票面若是已另外加註「禁止背書轉讓」字樣者,雖然受款人已在背面蓋章背書轉讓,仍然為無效票據,因為本所無法兌現,屆時將喪失參加投標之權利。 3.尤其向郵局購買之郵政匯票,其票面上已印上「禁止背書轉讓」字樣,故受款人不得為私人或公司行號,應填列「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三)建議: 請各投標人直接向銀行、合作金庫、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 農會及漁會等金融機構購買其所簽發的「劃線支票」(未得標者,可由本所用印發還)或「郵政匯票」,且受款人請填列「彰化縣田尾鄉公所」,將可避免作業錯誤,喪失投標資格及權利。 三、檢舉相關資訊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800-000108) 2.信箱︰彰化郵政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田尾鄉公所(政風室)專線04-8833455。 (三)受理廠商疑義、異議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 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2.網址︰http://www.tianwei.gov.tw。 3.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4.電話︰04-8832171*211,傳真︰04-8836124。 5.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一)領、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查看本招標文件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二)機關辦理採購,如有受新冠肺炎等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採購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併請參酌。 (三)如採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應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如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應洽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四)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如颱風)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地址:5224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電話:04-8832171、傳真:04-88361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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