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22 已決標公告

田尾鄉公所大樓空調主機設備更新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決標日:108/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華節能空調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74,856
原始預算
$ 1,956,275
底價金額
$ 1,920,000
決標折數
92.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書原
聯絡電話 (04)8835850
機關代碼 3.76.47.7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聯絡人 胡書原
聯絡電話 (04)8835850
傳真號碼 (04)8836125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9@ems.tienw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56,2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行政室洽購每份新台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6 09:00
開標時間 108/11/26 10:00
開標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彰化縣政府行政處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冷凍空調業(乙等以上)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注意事項: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投(http:/web.pcc.gov.tw/)。 (一)、現領文件費每份新台幣4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自行貼足回郵)。 寄至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行政室」收。 (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300 元(不包括電子系統領標服務費)。 二、檢舉相關資訊 (一)、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 1.電話﹕0800-286-586。 2.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傳真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二)、彰化縣政府(政風處) 1.督工專線及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 2.信箱︰彰化郵政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三)、田尾鄉公所(政風室)專線04-8833455。 (四)、受理廠商疑義、異議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 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2.網址︰http://www.tienwei.gov.tw。 3.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4.電話︰04-8832171*211,傳真︰04-8836124。 5.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領、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查看本招標文件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二)、原領標廠商可持原領標文件辦理第二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書原
聯絡電話
(04)8835850
機關代碼
3.76.47.7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聯絡人
胡書原
聯絡電話
(04)8835850
傳真號碼
(04)8836125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9@ems.tienw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56,2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行政室洽購每份新台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6 09:00
開標時間
108/11/26 10:00
開標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2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彰化縣政府行政處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冷凍空調業(乙等以上)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注意事項: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投(http:/web.pcc.gov.tw/)。 (一)、現領文件費每份新台幣4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自行貼足回郵)。 寄至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行政室」收。 (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300 元(不包括電子系統領標服務費)。 二、檢舉相關資訊 (一)、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 1.電話﹕0800-286-586。 2.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傳真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二)、彰化縣政府(政風處) 1.督工專線及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 2.信箱︰彰化郵政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三)、田尾鄉公所(政風室)專線04-8833455。 (四)、受理廠商疑義、異議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 1.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2.網址︰http://www.tienwei.gov.tw。 3.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公所路201號。 4.電話︰04-8832171*211,傳真︰04-8836124。 5.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領、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查看本招標文件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二)、原領標廠商可持原領標文件辦理第二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田尾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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