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電子郵件信箱
stc09@ems.shetou.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桌次:10桌。
增購期間:106.1.1~106.12.31。
每桌金額:新台幣3,500元
增購上限合計:10桌X 3,500=35,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能提供本標的服務者之廠商;主廚人員應具有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中餐烹調丙級以
上或廚師證),投標廠商得參考審查項目表評分項目,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審查評分參
考。
二、證明文件:
1.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廚師證影本或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
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獲前一期正名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
復表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新台幣100元整,若廠商自行貼郵票則須貼新台幣130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1段295號行政室」收。
3.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所行政室或社頭郵政14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5. 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6.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7.彰化縣社頭鄉公所政風室電話及傳真04-8733344。
8.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電話:04-8732621、傳真:04-8720689。
9.履約期限:
(1)以本履約標的140桌或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以兩者先到者為履約期限。
(2)機關有權調整履約日期之權利並於一星期前通知確定辦理之日期、時間,屆時以機關通知
為原則。
A低收入戶暨獨居老人聯誼:暫定106年1月10日(星期二)
B母親節表揚:暫定106年5月6日(星期六)
c父親節表揚:暫定106年8月6日(星期日)
D重陽節表揚:暫定106年10月17日(星期二)
前述之餐會活動於106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竣。
10.備註:
(1)依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3)金額
A預算金額:桌數140桌X 3500元= 490,000元。
B增購金額:桌數10桌 X 3500元= 35,000元
C採購合計:525,000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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