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電子郵件信箱
stc09@ems.shetou.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能提供本標的服務者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如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若本期無應納稅額,得以前期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新台幣100元整,若廠商自行貼郵票則須貼新台幣130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1段295號行政室」收。
3.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所行政室或社頭郵政14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5.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6.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7.彰化縣社頭鄉公所政風室電話及傳真04-8733344。
8.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電話:04-8732621、傳真:04-8720689。
9.【履約期限】:配合彰化縣政府105年重陽敬老禮金發放期程,以機關通知之次日起7天內完成交貨,得標廠商應於指定日期將採購標的全數送達社頭鄉公所辦理驗收,驗收完成後於2日內運送至本鄉24村指定地點簽收。
10.備註:
(1)依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3)採購數量1,718份,每份固定價金新台幣310元整,總價為新台幣53萬2,580元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