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2 招標中 (剩 3 天)

永靖鄉老人文康活動中心修繕工程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公告日:115/07/30 截止日:115/08/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232,580

押標金
$ 8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8221191#246
機關代碼 3.76.47.68
單位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2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8221191#246
傳真號碼 (04)8236662
電子郵件信箱 yce246@yungchin.ch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32,5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2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4 09: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靖鄉第50號郵政信箱或逕送本所(512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一樓收發櫃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餘詳如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或行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 或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一次開標須達三家,方能辦理開標。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六、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二樓會議室),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亦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八、第2次公告僅1家廠商投標者,其減價次數不得逾6次。 九、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彰化縣』開立繳款書繳納。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 十、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8221191#246
機關代碼
3.76.47.68
單位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2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8221191#246
傳真號碼
(04)8236662
電子郵件信箱
yce246@yungchin.ch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32,5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2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4 09: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靖鄉第50號郵政信箱或逕送本所(512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一樓收發櫃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餘詳如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或行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 或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第一次開標須達三家,方能辦理開標。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六、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二樓會議室),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亦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八、第2次公告僅1家廠商投標者,其減價次數不得逾6次。 九、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彰化縣』開立繳款書繳納。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 十、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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