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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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3學年度幼兒音樂律動器材租賃,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185,6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付款方式由公所開立繳款書至公庫繳納(配合本所及公庫上班時間,現場領標時間為8:00-12:00及13:00-16:00)。
開標地點
埔鹽鄉公所後棟2樓簡報室(好修村中正路1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2樓行政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業相關業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原投標文件。二、本採購之開標作業,如因政府發布停止上班,而未能開標者,開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上午10時00分,領標及投標之截止期限亦順延至開標當日上午9時00分。三、前一次招標已電子領標或購買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得以原投標文件再次投標(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切結書、授權書、投標廠商聲明書等文件,請廠商自行更改新日期並蓋章校正);另電子領標之廠商應附前一次電子領標序號。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埔鹽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電話:04-8652301、傳真:04-865241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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