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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辦理後續擴充,視得標廠商配合態度、履約效率(進度)、按圖施工、施工專業性、資料送審、施工品質、缺失改善、履約爭議協調、抽驗、驗收等項目評比,符合要求者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時止),金額預計為新臺幣663萬2,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付款方式由公所開立繳款書至公庫繳納(配合本所及公庫上班時間,現場領標時間為8:00-12:00及13:30-16:00)。
開標地點
埔鹽鄉公所後棟2樓簡報室(好修村中正路196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2樓行政室
履約期限
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時止,以先達到者為準
附加說明
一、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原投標文件。二、本採購之開標作業,如因政府發布停止上班,而未能開標者,開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上午10時00分,領標及投標之截止期限亦順延至開標當日上午9時00分。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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