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4789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大村鄉源聖段53、53-1地號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及風雨球場暨共融式寵物公園興辦事業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決標日:114/04/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以境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90,000
原始預算
$ 1,460,000
底價金額
$ 1,3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社政課賴弘祥或行政課柳鈺媺
聯絡電話 (04)8520149#110
機關代碼 3.76.47.65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人 社政課賴弘祥或行政課柳鈺媺
聯絡電話 (04)8520149#110
傳真號碼 (04)8527150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68@dacu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4/10
原公告日 114/03/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行政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4/18 09:20
開標時間 114/04/1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日起75日曆天內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書圖,至土地使用類別變更完成並完成土地登記作業止(詳如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資格摘要: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投標時繳付: (1) 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者須附開業證書或執業執照影本) (2) 技術顧問機構者應繳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3) 投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4)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 本所規定投標文件事項。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四、投標文件須於114年04月18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 五、押標金額度:無。 六、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總價10%。 七、保固保證金金額:無。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社政課)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110。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十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十二、本次更正係更正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給付條件,原訂截止收件為本(1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整,並於當日(114年4月11日)上午10時整開標;更正後,截止收件為本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並於當日上午10時整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18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5
聯絡人
社政課賴弘祥或行政課柳鈺媺
聯絡電話
(04)8520149#110
機關代碼
3.76.47.65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人
社政課賴弘祥或行政課柳鈺媺
聯絡電話
(04)8520149#110
傳真號碼
(04)8527150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68@dacu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4/10
原公告日
114/03/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行政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4/18 09:20
開標時間
114/04/1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日起75日曆天內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書圖,至土地使用類別變更完成並完成土地登記作業止(詳如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資格摘要: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投標時繳付: (1) 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者須附開業證書或執業執照影本) (2) 技術顧問機構者應繳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3) 投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4)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 本所規定投標文件事項。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四、投標文件須於114年04月18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 五、押標金額度:無。 六、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總價10%。 七、保固保證金金額:無。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社政課)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110。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十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十二、本次更正係更正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給付條件,原訂截止收件為本(1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整,並於當日(114年4月11日)上午10時整開標;更正後,截止收件為本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並於當日上午10時整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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