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tws72@dacun.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合約期滿後,機關可視廠商服務品質,履約情形良好者,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為一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履約期限
依機關通知期限內完成施作,每批次之租期皆至114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參與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需含有與本標案相關營業項目(電纜安裝工程業、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電信器材批發業、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等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業者。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開標時仍有效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四、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2月27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
五、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六、履約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七、保固保證金金額:無。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民政課)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293。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一、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